我听说,在这里有些明星一天拍三组戏,日夜不停。我认为这是一个不合理的制度,也不知他们是怎样拍的。在美国,不会有两部片同时拍摄,总是拍完了一部再拍第二部,否则的话,精神不能集中,无法好好地去表现角色中的人物,一定会影响到影片的质量。如果长此下去,迟早会有问题。每天拍三、四组戏,那是纯粹为了赚钱,并无兴趣可言。而事实上,如果要专心的去拍一部片,直接的是表现在技能的优良上,但间接的可以赚到钱。因为拍出来的影片质量好和卖座高,片商们可以出很高的片酬请你拍戏,那不是一样达到了赚钱的目的吗?最近有人出到20万港币请我拍戏,但我没有答应,一方面是可能要返美国拍电视片,另方面也考虑到其他问题。如果20万请我拍一部戏,结果卖座也只有20万,那么以后还有谁请我拍戏?
有记者问我,小孩的功夫打得似模似样,将来会不会继承我的武道?我认为,以固定课程传授武道,会局限了个人的发展。现在我结束在美国的三间武馆了,至于孩子的将来,还是让他自由的发展好了。虽然我也曾教过孩子武道,可是却给我带来了麻烦。孩子在美国念书时,常常跟同学打架,打痛了同学,被同学投诉,我也就不敢再教他武道了。在我这一生中最大的收获,我认为并不是在武道上、电影上或是电视上,而是娶了一位外国籍的好妻子。她人很贤惠,处处都在迁就我,甚至当我工作后回到家里,她给我脱鞋子。这是非常难得的。也许有人会怀疑,两个不同国籍的人在一起生活着是否和洽,但我太太已经中国化了,她可以说一般应酬的广东话,同时也学会了烧中国菜。至于我的家庭生活,十分简单,除工作外,假期也很少到别的地方去,多是躲在家里看书。我喜欢看武道和哲学的书籍,对于电影,看得并不多。
我离开香港太久了,许多观众都对我不认识,记者也会提到有关我从影的经过,就籍着这个机会,简略的说一说。其实,我一出世就拍片。那是在三藩市拍的《金门女》,因为我父亲李海泉也是演戏的。6岁时,又在香港上银幕,第一部是《人之初》,到《人海孤鸿》为止,先后一共拍十多部片。18岁,到美国念书。当时怎么也想不到会拍西部片,而且有许多顾忌:首先,中国人怎么能跟好莱坞的大明星比?况且自己的英语又不大好;其次,如果要我梳着一条长长的辫子去拍戏,即使给我多少钱我也不愿意,我宁愿躲在车房和地窖里教拳。直至1964年在加省的长堤各国武道表演中,我表演了咏春拳,被20世纪霍士公司看中,邀我拍电视。本来是拍《陈查礼之子》的,后来却改拍《青蜂侠》。我认为这部片集并不成功,因为太过浅陋。不过,我演的角色却很受到了欢迎。也有记者问我,粤语片到今天田地,有什么感想?我除了百般感慨外,不知该说什么,因为离开香港太久了,不了解香港电影界情况,无从说起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