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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名拳手的身价不是固定的,而是需要协商决定。拳酬高低悬殊很大,这要根据拳手的名气和经纪人的商业才干。一名新手在他的第一次比赛拳酬仅有三十铢,而一名有声望的冠军拳手最高拳酬可达十五万铢。 |
拳师出赛所得的拳酬,根据私下协议,要和馆主分账,最高是六四开,拳手拿六成,而通常是五成对分较为多见。对于馆主来说,经营拳馆的经费开销很大,拳师的食宿、疗杂用、教练薪金和添置训练器械等,全部由馆主支付。如果经营有方,可赚取极为可观的盈利,如经营不善,不仅拳馆因亏本而倒闭,馆主也会因此而破产。 现在曼谷一流的拳馆,供养拳师二十名者,每月经费高达五、六万铢之巨。因此馆主要维持拳馆的开支,必须依赖拳师出赛分成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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早期的拳赛,拳师较技大都是为了爱好泰拳和追求名誉,不太重视拳酬问题。如在1921年玫瑰园拳场,拳师拳酬每欠仅有一百铢,皇城拳师尼戎和东北部主将乃央一战,也仅获赏金一百二十铢。进入叻喃隆拳场时代,拳赛业务大大提高,拳师的待遇也逐渐优厚。今日拳坛红星的收入,可与影视明星媲美。 |